公告:吴思谦等19人涉嫌诈骗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日期:2020-02-11 17:30:56]
来源:
作者:

  犯罪嫌疑人吴思谦等19人涉嫌诈骗罪一案,已于近日由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吴思谦等人19人先后任职北京聚福堂科技有限公司,按照虚假的话术,通过拨打被害人电话,虚夸所售卖的北京同仁堂葛根胶囊等保健品疗效以及以保健品冒充药品,谎称治愈、根治被害人所患疾病,诱导被害人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其所出售的产品,骗取高额差价,数额特别巨大。

  该案涉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以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内容详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万检察官

  联系电话:0532-83012681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11日

附:《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一份

Copyright © 2017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7022784号-1

技术支持:山东大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