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11-05 12: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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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0至7月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即墨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巡察。8月5日,区委巡察组向即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我院迅速组织召开党组会认真梳理巡察指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整改措施。同志们一致认为巡察组对我院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党的建设工作、巡视巡察反馈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等方面指出的问题和不足,非常有针对性,也符合我院的实际,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出了需要改进的方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即墨区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指导分管部门深刻剖析原因、找准症结,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按照责任分工,在规定的时限内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明确目标责任。制定了《中共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确定了目标任务,列明了整改内容和措施,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工,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对完成整改时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四)认真督促检查。院党组严格落实好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成立督察工作小组,加强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力和不作为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调度,研究部署,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五)全面建章立制。把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与全院正在推进的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相结合,标准化制度机制建设在全市检察机关标准化建设总结会上作典型发言。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蓝谷重要指示精神,重新修订出台服务保障蓝谷发展实施意见,明确责任重大分工,加强跟踪问效,妥善办理涉海案件,依法保护海洋知识产业创新发展。二是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抽调4名业务骨干配强办案团队,加强部门协调,统一证据标准,依法准确办案,全年以来共办理涉黑恶案件34人,即墨检察院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三是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谈心谈话230人次,对存在司法办案瑕疵、保障律师权利不到位等情形的21名干警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处理,为2名被举报干警澄清正名,同时巩固建章立制成果,立、改、废标准化制度198项,即墨区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标准化建议总结会上作典型发言。四是深入推进“学深圳、转作风”,重新修订出台对标学习深圳南山区检察院工作方案,组织各部门制定赶超先进的具体措施和推进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强重点项目培育和典型人物培树,2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官”,1名干警被青岛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学深圳、赶深圳 ”活动“业务标兵”。
     (二)针对立足检察核心职能主动作为用心聚力不足问题。一是结合中层干部选拔调整,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岗位一线原有5名员额检察官的基础上,增配2名检察官助理和2名书记员,新选拔一名年轻中层副职负责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根据业务部门专业化办案队伍的调整,建立起以主要罪名分类的21个专业化办案单元,形成“单元+罪名”固定分案模式。二是强化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市率先适用“四检合一”模式办理该领域案件,实现了打击犯罪和公益保护的最佳效能,即墨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四检合一”办案模式试点院。三是积极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今年以来已开展自行补充侦查83次,全年共发出检察建议262份;定期通报各业务部门、每名办案人的履行新职能的数据,对数据落后的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办案人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四是制定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将案件评查情况纳入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固定月评查制度,对12类重点案件评查内容进行详细分解,同时制定出台业务部门评查员日常检查工作制度,开展案件评查通报13次,即时整改流程监控问题1321个,3起案件获评省市典型(优秀)案件。
     (三)针对检察为民理念树得不够牢问题。一是提出并打造“法护知产·检润创新”工作品牌,率先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推行“四检合一”办案模式,共办理知识产权类案件26件65人,依法办理了全市首例涉知识产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做优做强服务民营经济的“金字招牌”,共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48件86人,其中,依法从严起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32人;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或关键岗位人员不捕不诉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宽缓处理41人。二是与工商联、市场监管部门会签《加强服务民营经济保障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工作会商,下沉检力提升服务力度,积极推广12309检察服务经济工作平台;确定了新一届7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作为特约检察员,其中有企业界人士5名。三是通过专题培训统一办案人思想认识,建立与公安、法院协同推进追赃挽损工作机制,加强检察环节追赃挽损,全年追赃挽损比例在全市基层检察机关位居前列。四是开展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36人,落实好“四号检察建议”,联合城管等部门开展综合整治,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五是严格执行“分级接访”制度,全面实施检察长接访、院领导包案,加大重复访治理力度,重复访下降28%,按照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妥善处理来信来访367件次。
     (四)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有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意识形态五大主体十张责任清单,定期召开专题党组会、联席会和舆情调度会,有效监控处置舆情6条。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和引导,依托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载体,开展各类政治轮训14次;组织赴红色教育基地现场教学,开展“红书推荐”“党史伴我行”主题读书分享会等活动30余次;对编外人员同管理、同教育、同考核,全面筑牢思想根基。三是严格抓好意识形态问题整改结合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问题自查,共查找3项问题并立即整改。四是守好主了阵地,加大宣传力度,把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宣传主要阵地、重点内容,主动展示检察作为、讲好检察故事,坚持新闻宣传“三审三校”制度,在《检察日报》、《大众日报》等权威媒体刊发宣传稿件96篇次,对18名优秀干警以“身边的榜样”进行了系列宣传,我院连续三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五)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有不足问题。一是院党组于2021年8月10日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修订完善2021年院党组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按照清单内容抓好规定动作,同时机关纪委机向院党组作了专题工作汇报。二是规范述责述廉,明确述责述廉程序,严把述责述廉报告关,由政治部、机关纪委对述责述廉会议报告进行审核,并将民主评议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决落实。三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实行“五必谈”,重新梳理我院廉政谈话档案,对谈话缺乏针对性、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同志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重新谈话;由检务督察办公室牵头,确保党组书记与每一个班子成员谈话,分管领导与每一名中层干部谈话,廉政谈话按时全部完成。
     (六)针对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针对司法责任制改革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排查不批捕、不起诉、司法救助等风险点19项,逐一制定了防控措施。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结合今年教育整顿发现的问题,组织全体干警进行警示教育4次,对受处理人员建立警示教育评价档案,并定期进行跟踪回访。三是及时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对存在办案瑕疵、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存在问题的干警,及时适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完成了全部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书记员经商办企业情况的排查。四是加强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和解读,编印“应知应会手册”,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做到“逢问必报”、“随问随报”、“应报尽报”、“每月必报”,对3名不按时报告“三个规定”事项报告的干警适用了“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
     (七)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观念,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压缩“三公”经费预算指标,从预算到支出,每一环节奉行勤俭节约、精打细算、量入为出,2022年经费预算较2021年下降。二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近年来因公出国经费都为零支出。三是按照青岛市公务用车购置管理要求,推进公务用车标准化管理,健全完善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和处置等标准体系,公务用车运行费同比往年下降。四是坚决杜绝公款吃喝问题,公务接待费用同比往年下降。四是规范公务接待,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标准,全面梳理排查2017-2021公务接待账目,确保公务接待所有账目确保真实、客观、准确。
     (八)针对内控体系建设和运行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按照预算管理法将预算做细做实,严格做到无预算无支出,专项资金全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支付。二是合理安排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的使用,实现经费保障有效化和最优化,共向54名刑事被害人或近亲属提供了司法救助。三是加强对经济活动的风险防控,完善了标准化采购招投标管理机制,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大宗物品、大宗办公耗材采购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协议定点和网上采购程序,车辆维修、燃油政府采购等严格按照协议定点和网上采购规定执行;下发费用报销流程标准,对培训费、差旅费、车辆修理费等未附文件或审批表的一律不予报销。四是各种经费的支出实行分级审批制度,重大开支事项由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五是规范物业合同,与物业公司重新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增加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六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10月份进行了资产清查盘点,逐项逐条进行验收登记,录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七是规范工会经费收支,大额支出提交党组会审议研究,并确保工会经费支出与行政事务脱钩,节日慰问品发放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制签发,并及时做好公示。
     (九)针对领导班子“头雁”效应发挥不够好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持续提升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站位。合理调整领导分工,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工作,激励领导班子成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二是重新制定领导办案工作制度,对领导办案任务进行上调整。三是对领导办理案件类型作了调整,要求带头办理经济类、新罪名等大要案,并于每月公布办案落实情况。四是严格执行检察长接访制度、领导包信访案件制度,每周一在内网发布检察长接访提示,责任部门做好检察长接访的预约、记录等辅助性工作。
     (十)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第一议题”制度,明确党组会与理论中心组会议议题界限,确保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单独开展,每月组织学习不少于2次。二是提倡“三段式”政治理论学习法,每次学习确定主旨发言人,参与人员按照“学了什么、差距在哪,下步打算”的模式谈体会、谈措施,避免学习流于形式,做到“每次学习有主题、每次学习有交流、每次学习有提高”。二是严格对照民主生活会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民主生活会工作要求,严把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对于“辣味”不足的材料已退回要求重新撰写。三是由各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及时掌握部门干警思想动态,组织开展了“五必谈”,常态化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政治部门每月组织人员到各部门了解干警的思想情况,及时对各部门干警思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在组织培训活动中专门安排心理教育课程,做好干警的思想疏导工作。四是加强机关党建,加大对党建与业务融合十条办法的督促力度,动态调整员额检察官办案组人员构成,确保实现“一个部门一个党支部、一个办案团队一个党小组”,机关党委开展对党支部“三会一课”督察活动5次。
     (十一)针对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一是全面梳理补充自2016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档案,对照组织部门的要求,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选拔任用机制。二是2021年7月组织了新一轮中层干部选拔,对接好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为44名具有资格条件的干警完成人事档案审核和廉政风险排查,严格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确保程序规范、严谨,并做好全程纪实。三是规范合同制工作人员录用,制定出台《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经院党组会集体研究,现已与青岛景安物业有限公司完成我院全体派遣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四是聘用制书记员纳入全省检察机关统一招考,确保了招考程序规范。
     (十二)针对巡视巡察反馈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一是对全体干警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相关涉事人员情况进行了核查,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制定出台本院《干警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规定》及离任干警任职从业规定。三是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班子及成员检视的35个问题中尚未完全落实整改措施的2个问题,倒排工期,明确责任,目前已经完成整改。四是对照上级巡察其他其他院情况通报,认真对号入座,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问题25项。
     三、今后整改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即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增强政治自觉,主动担当作为,确保整改到位,推动即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检察干警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将检察工作置于发展大局中谋划部署,围绕区委工作部署,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服务重大战略部署,统筹“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努力使决策部署、发展思路、工作重点符合群众意愿和实际需求。
     (二)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按照思想正、状态好、定位准、履职实的要求,认真抓好院党组自身建设,维护好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提升组织力、执行力为重点,打造“党徽闪耀.检徽同映”即墨党建品牌,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全力打造“三化一型”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增强党内监督的严肃性。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对已经出台的制度,严格抓好落实。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加强对部门党支部的领导和监督。彻底排查和防范岗位廉政风险,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全覆盖,全力支持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强化纪律刚性约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舆情处置工作。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同推进的良好态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2-83012692,12309;电子邮箱:jmjcyjyzd@163.com。
 

中共即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