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在进行】全面铺开、不打折扣——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三个规定”“万长”巡回宣讲走深走实


[日期:2021-06-03 16: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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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关于开展“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和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行动的通知》精神,全方面营造促进、监督“三个规定”落实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高效推进“三个规定”宣讲活动,2天内对18个区直部门、镇(街)、功能区的巡回宣讲全面铺开,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形成落实“三个规定”的鲜明导向和强大声势。
5月31日,即墨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峰参加青岛市即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次警示教育大会暨“三个规定”集中宣讲会,围绕“三个规定”主要内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细则、“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社会各界支持理解“三个规定”等方面做了宣讲,并强调:落实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要求,是落实宪法法律有关规定和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规定的重大举措,希望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监督。
当日,即墨区检察院针对“三个规定”宣讲活动快速确定宣讲员名单、任务分解、时间表、宣讲稿,为高效推进、规范宣讲激发动力,为确保活动走深走实奠定坚实基础。 6月1日,全体领导班子成员领取宣讲任务,宣讲活动全面铺开。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文件合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是确保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大举措,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是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是司法人员拒腐防变的“护身符”,也是明确社会各界与司法工作接触交往的“红绿灯”。
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需求日益增长和保护公正司法的需要。“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对于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即墨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巡回宣讲为契机,持续深入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落实执行力度,确保对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及所有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的行为,进行全面、如实、及时记录,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做到“逢问必录”、“有情必报”。
即墨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常态化开展“三个规定”“万长”大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和公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共同为执法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创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