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小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从检17年来,她先后历经控申、公诉、派驻检察室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多个工作岗位。在她美丽瘦削的身躯里,跳动着一颗滚烫的忠于党和人民的心。她勤学、善思、担当、敬业,用法律之剑守护着公平正义,守护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姜小洁先后被评为青岛市检察系统办案能手、青岛市检察业务尖子、青岛市十佳公诉人、青岛市青少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荣立青岛市检察系统个人三等功,2020年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官”称号。
讲政治,提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带领所在科室依法积极推进。与专班成员一起,圆满办结即墨区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夯实证据。加班加点共同完成69万字审查报告、1140页多媒体举证材料,有力指控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事实。该案起诉书被评为“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优秀法律文书”,该案被评为山东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
抓稳定,保平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担任公诉科负责人期间,以敢于担当的政治素养和深厚的业务能力,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带领科室办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600余件、审查逮捕案件200余件,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办理王某某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公诉案例”。办理的姜某某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系即墨区第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探索建立了证据“保密箱”办案模式和“检察建议+”工作新机制,向企业制发加强保密管理的检察建议,通过检察建议方式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典型案例。
顾大局,护权益,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协助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青岛某电脑商标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细排线索、深挖证据,建议提请抗诉,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为该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其法定代表人专程送锦旗表示感谢。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检察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促共识,谋共赢,“新理念”助力依法行政。秉持“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理念,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诉前。用办案实际印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的本质是助力依法行政”的理念。依法办理的青岛市首起基本养老金领域公益诉讼案,与有关部门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护民生,促发展,公共利益的“守护人”。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紧紧围绕群众的关注点,把食品安全领域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突出重点,主动作为开展网络外卖、校园周边“小饭桌”等公益诉讼监督专项,对3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出判令被告在青岛主流新闻媒体赔礼道歉和支付消费者购买食品价款十倍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均获法院支持。
能创新,善思考,积极构建办案新模式。为提升民事检察办案效能,实现检察工作标准化,建立了“模块化”办案模式。在每一个办案程序中,内勤、书记员、检察官助理、员额检察官各自按照职责内容分工负责,对每一个案件按照模块化流程快速办理,避免重复工作与职责不清;对每一类型的案件,都制定案件办理标准化指导细则,按照细则要求快速审查,厘清事实,明确焦点,准确适用法律。适用“模块化”办案模式以来,平均办案周期缩短了20天,办案效率明显提高。
牢记职责与使命,坚守崇高的法律信仰,把青春和热血奉献给每一个检察岗位。姜小洁,在新时代检察战线上绽放着夺目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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