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心态+稳健发挥――记青岛市检察机关第七届十佳公诉人风采


[日期:2020-07-03 15: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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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位典型的摩羯座,自我要求高、责任心极强、严谨踏实,有时甚至认真得有些过分,话不多,但开口必抓重点。她是一名从检8年的检察“老兵”,却也是一名入额仅几个月的检察官“新兵”。她便是青岛市检察机关第七届十佳公诉人、即墨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朱晓燕。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的朱晓燕,始终牢记当年的入学誓词“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除人间之邪恶,守政法之圣洁”,进入检察院后,一直对公诉岗位心向往之。她还记得,2017年当她再次申请去公诉科工作时,领导许可的同时,对其提出了殷殷期盼,“你的目标是在用心办好每个案子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朝着全国优秀公诉人的方向去努力!”
     “我们办理的案件,关乎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和名誉,容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这是朱晓燕时刻牢记的一句话。
      2019年,在作为检察官助理协助办理一起审查逮捕案件时,侦查卷宗显示,嫌疑人因怀疑其对面超市邻居盯着自己要害自己,就爬上屋顶,从屋顶往下扔瓦片,砸坏附近停放的多辆车,在民警接报案出警时,嫌疑人多次点燃屋内煤气罐,幸被民警用灭火器扑灭,未造成严重伤亡后果,侦查机关认定嫌疑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后,朱晓燕发现本案多名证人提到该嫌疑人平常精神就不太正常,而嫌疑人的供述也与常人有异,于是,在提审犯罪嫌疑人时,朱晓燕侧重观察嫌疑人的精神状态,询问其本人及其家人有无精神病史,据嫌疑人供述自己母亲在其很小时就去世了,家里没有精神病史,但是其本人在十多岁的时候有过精神问题,长期睡不着觉。经过综合分析,具有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朱晓燕,当即判断嫌疑人可能患有被害妄想症,而其精神状况将直接影响到对其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本案案情虽较清楚,但若嫌疑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万一批准逮捕,就是严重办案错误。
       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朱晓燕提出暂停羁押期限、由侦查机关对嫌疑人的精神状况进行鉴定的建议,该建议被采纳,后经鉴定,犯罪嫌疑人患“妄想阵发”,作案时实质性辨认和控制能力丧失,评定为对本案无刑事责任能力。据此,本案的处理结果为以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并建议侦查机关依法申请强制医疗。后在该强制医疗案件移送本院审查时,又发现侦查机关未撤销之前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监督撤案。目前,该案嫌疑人已被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办案不放过一丝疑点,不容半点马虎,如此才能避免冤错案件的发生。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在检察工作中,朱晓燕常常感到自己所掌握知识的不足,感到自己在法学理论和办案经验上的欠缺,而正是这种不满足,才促使其将学习当成一种习惯,不断前行。谈到此次公诉人比赛取得的成绩,朱晓燕真心表示受之有愧,对于初次参赛的她来说,每一次经历都是收获,比赛更多的是让自己看到了与许多“大神”的差距,今后,将会始终如一,不懈努力,在检察道路上继续践行“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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